选自《文物》2016年04期,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大同市考古研究所。
操场城北魏二号遗址又名北魏太官仓储遗址,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区操场城北部。遗址区地势平坦,其北约1.2千米为大同市火车站,南面为2003年发掘的操场城北魏一号遗址(图一)。
2007年春,在操场城翰林别院建筑工地内发现了夯土,其特点与操场城北魏一号遗址相同。山西省考古研究所会同大同市考古研究所对其进行了勘探调查,并于6〜10月对遗址进行了发掘,发掘面积3750平方米(图二)。整个发掘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07年6〜8月,共布设5x5米探方101个,发掘面积2525平方米;第二阶段为2007年9〜10月,共布设5x5米探方49个,发掘面积1225平方米。现将发掘收获简报如下。
一 地层堆积
遗址的地层较为简单,共分4层。以T512西壁为例加以说明(图三)。
第①层:现代扰土层。分布于整个遗址区域,土质较硬,色杂,厚0.7-1米。有许多现代路土和房屋地基,包含混凝土、砖瓦及建筑构件等。
第②层:辽金至明清文化层。分布于整个遗址区域,土质软硬不均,为灰褐色土,厚约0.9米。该层中发现辽金至明清时期灰坑数十个,出土较多残陶片和瓷片。
第③层:北魏文化层。分布于粮窖遗迹周围,为夯土台基和红烧土层,厚1〜1.42米。其中红烧土层厚0.1〜0.44米,包含有草拌泥块和土坯块、石柱础以及大量板瓦、筒瓦等建筑构件。
第④层:汉代文化层。叠压于夯土台基下,深灰色,土质较软,厚约0.14〜0.72米。有一些小型砖构房屋遗迹和灰坑。包含物内主要为汉代建筑材料。本探方内不见此层。
二 遗迹
本次发掘共发现各类遗迹100余处,时代从汉代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其中房址、粮窖等建筑遗迹15座,灰坑96座,墓葬2座。现按时代分述如下。
(一)汉代遗迹
1.房址
共发现9座,均为砖结构建筑。发掘5座,另有4座因叠压于北魏的夯土台基下而未做清理。
F201位于遗址东部T520西部,平面为长方形,内部东西长2.77、南北宽1.87、墙体残高0.14〜0.72、底部距现地表4.1米。所用砖皆为残损的半砖,墙体垒砌较为粗糙,壁面不平整,每两层砖之间夹有厚约1厘米的黏土。墙体宽度不一,北墙宽0.44〜0.48、南墙宽0.6〜0.62、东墙宽0.46〜0.5、西墙宽0.55〜0.58米。在近南、北两墙处各发现4个柱洞,位于四角的柱洞直径0.2米,中间的柱洞直径0.15米,柱洞深0.42〜0.44米,部分柱洞内残留木柱痕迹(图四、五)。
经解剖,地面用两层条砖铺设,地面以下及四壁墙体以外为原生沙层。
F202位于L203底部,在解剖L203时发现。形制与F201相同,内部南北宽1.84米,因东墙不存,从西墙内侧至东部铺地砖边缘东西向长度为3.6米,底部距现地表4.28米。墙体宽度不同,北墙宽0.46米,毁坏严重,南墙宽0.6、残高0.38〜0.44米,西墙宽0.55〜0.58、残高0.42〜0.46米。内部南、北两墙近墙体处各留有一排柱洞,每排4个,位于四角的柱洞直径0.2米,另4个直径0.14米,柱洞深0.44〜0.48米,内有木柱残痕。墙体直接垒砌在两层铺地砖上,从墙体垒砌方法以及柱洞的位置推测东墙宽约0.5〜0.56米(图六〜八)0
另外,在L202的南壁、L202与L203之间、L204的东西两壁上发现有砖结构建筑,分别编号为F207、F206、F208、F209,均叠压在北魏夯土层下。这4处砖结构建筑与F201、F202、F203结构相同,大小相近,方向大体一致,呈东西向排列。
2.灰坑
共发现5座。
H295位于T212南部,平面不规则,开口距地表1.1、南北长4.2、东西宽2.3、深0.65米,坑内填土为黑灰色,出土大量绳纹瓦片及29件文字瓦当,文字篆书“平城”二字。
H296位于T219内,平面呈不规则长方形,开口距地表1.28、长3.55、宽1、深0.45米。坑内填土为灰褐色,出土大量筒瓦、板瓦残片及卷云纹瓦当残片。
(二)北魏时期遗迹
1.夯土台基
位于发掘区北部,面积较大,台面距现地表约1〜1.2米。夯土台基西沿保存状况较差,位于T403〜T703、T704〜T1004内;夯土为黄色,土质坚硬,含沙量较大,且夹杂有小石块等,残长约28米。台基北部一直延伸至发掘区外,具体情况不明。东沿保存稍好于西沿,位于T321、T421东隔梁与T522、T622内,夯土不纯净,为灰褐色土,土质坚硬,包含碎陶片、兽骨等,残长17.4米。南沿保存较好,位于T321〜T314、T413〜T403内,版筑痕迹明显,夯土为黄灰色,土质纯净坚硬,包含少量小石块,长93米。夯土台基南沿的方向为276。,与操场城北魏一号遗址的方向相同。
夯土台基表面严重毁坏,但仍能从晩期的灰坑壁面及局部解剖了解一些情况。夯土台基厚0.26〜1.32米,东沿、西沿处较厚,而南沿及中心部位夯土较薄。从H280壁面观察,西沿夯土厚1.32米,夯层厚0.08〜0.12米,夯窝直径0.06〜0.08米。从TG202内可以发现,南沿夯土厚0.52〜0.64米。从TG201、TG204解剖情况看,粮窖所处的中心部位夯土较薄,L201南壁夯土厚0.32米,L203东壁夯土厚0.26米。
整个夯土台基被一层厚0.1〜0.44米的红烧土覆盖,从TG204东壁以及H230、H235、H253、H261壁面可以了解到最上层红烧土多为块状,夹杂草拌泥墙皮、少量筒瓦、板瓦残片及莲花纹瓦当残片。块状红烧土下为一层厚约1厘米的黑褐色堆积层,极松软;该层下为一层厚约1厘米的青灰色烧结物,质地坚硬,此层下为夯土台基。台基表面2〜4厘米厚的夯土被火烧成红褐色。
从T521内的一条现代管道壁上可以看到夯土台基的基槽深0.26米。基槽内为黄灰色夯土,较纯净,夯层均匀,厚0.1米。基槽外为灰褐色土层,土质松软,夹杂少量汉代陶片。
2.柱础石
共发现52个,分布于夯土台基上、粮窖周围。因晩期遗迹扰乱,部分柱础石已经移位。现将夯土台基上未被扰动的33块柱础石作一介绍。
未被扰动过的柱础石按由南向北由东向西的顺序依次编号为Z1〜Z33。柱础石均为砂石质,形状为方形或近方形,分布有序,其中Z1、Z4、Z7、Z9、Z10、Z11、Z12、Z21、Z22、Z23、Z26、Z27东西向排列在一条直线上,方向276。0部分柱洞内残留被烧毁的木柱痕迹,木柱上铁钉犹存。
在柱础石周围还发现土坯墙3组,均为两层土坯,墙体高出柱础石平面(图九)。
单个土坯长0.36〜0.4、宽0.16、厚0.1〜0.12米,质地坚硬,呈灰白色。第一组,位于Z4、Z7、Z9、Z10、Z21、Z22、Z23、Z26、Z27的南边,呈东西向排列,被晩期灰坑破坏,总残长24.5米;第二组,位于Z29、Z30、Z31东沿,呈南北向排列,残长14.2米;第三组,位于Z1、Z2、Z3西沿,呈南北向排列,残长5.4米。经解剖南北向土坯发现,其东西两边堆积有细沙,沙层未覆盖到土坯表面,沙层厚0.12〜0.15米,沙层下为灰褐色的硬面,较平整,推测为当时建筑时的活动面。
3.粮窖遗迹
共发掘粮窖5座,其中L201、L202、L203、L204呈东西向排列丄205位于L204的北部。粮窖均为口大底小的圆缸形(图一O)。
L201位于发掘区西南部,打破H276。口径10.7、底径9、深2.43米,体积约185立方米。周壁上部1.1〜1.3米为夯土,其下1〜1.2米垒砌土坯和砖,壁面近底处残留有木板痕迹。土坯壁面的做法是先在原生沙层上挖成粮窖雏形,再在底部下挖0.26〜0.3米作为土坯墙体的基槽,基槽内垒砌2〜3层土坯作为基础,其上逐层垒砌土坯或砖。所用土坯规格不一,多数呈长条状,长0.18〜0.38、宽0.18〜0.24、厚0.09〜0.17米。土坯质地较硬,呈灰褐色(图一一)。所用砖大小、形制与H276用砖相同。
底部经过简单处理,在原生沙层上有一层灰褐色垫土用来取平底面,垫土厚0.03〜0.18米。垫土中夹杂少量碎砖块、板瓦残片、兽骨等。垫土上铺设厚1〜1.5厘米的木板,木板呈不规则同心圆放置。
粮窖底部发现谷物和草垫遗存,其堆积自下而上为:底部木板上铺设厚1-1.5厘米的秸秆草垫,其上铺一层苇席,席上堆放第1层谷物;谷物上为第2层不规则的秸秆堆积,厚2〜5厘米,此层秸秆堆积上为第2层谷物堆积,厚6〜12厘米;再上为第3层秸秆堆积,厚3〜6厘米,此层秸秆上为回填土层(图一二)。
堆积层焚烧现象明显,第1层谷物堆积已全为黑色,第2层靠近粮窖壁面的谷物呈黄黑色。另外在堆积中发现一块未完全烧毁的兽骨,下部黑色,上部呈黄色(图一三)。
L202位于L201东侧5.5米处。口径10.8、底径9.3、深2.5米,体积约199立方米。北部被晩期扰坑破坏,南壁打破一汉代砖结构建筑,其余保存较为完整(图一四)。
底部及四壁的处理方法与L201相同,有木板铺底,周壁亦残留有木板痕迹,但未发现谷物。
L203位于L202东部,与L202相距4.6米。北半部因被占压未做清理。口径11.3、底径9.1、深2.4米,体积约196立方米。在已发掘的南半部壁面上只有砖结构墙体,未发现土坯,底部及壁上也残留有木板痕迹。经解剖发现,底部木板层厚1~1.5厘米,木板下有一层厚约4厘米的灰褐色土层,其作用应为铺设木板前的地面处理。在木板下发现一件双瓣莲花纹瓦当。
L204东距L203约6米,西壁被H228打破。口径11.2、底径9.1、深2.45米,体积约200立方米。壁面的处理方法同L201,但土坯尺寸比L201略大,长0.2~0.45、宽0.2~0.26、厚0.13-0.23米,底部亦铺设木板。在东北壁上的一个小洞内发现谷物痕迹,底部木板上发现五铢钱1枚。另外在填土的红烧土层下发现有磨光板瓦,底部残留有柱础石残片。
4.灰坑
清理灰坑2座,编号为H217、H252。
H217位于T116东部、T117西部。平面为圆形,圜底。开口距地表1.43米、口径1、深0.68米。坑内填土为黄褐色,土质松软,夹杂少量的河卵石、烧土粒、木炭屑等。出土有筒瓦、板瓦残片及少量陶片。
5.墓葬
M201位于T702内。用两块板瓦相扣作为葬具,其中下面一块为磨光板瓦。板瓦周围有陶罐残片。墓圹长0.7、宽0.4米。磨光板瓦上有零碎的小孩骨骼。
(三)晚于北魏的遗迹
主要有辽金、明清时期的灰坑。
1.辽金时期灰坑
共53座。其中圆形袋状坑11座,方形坑6座,长方形坑21座,圆角长方形坑5座,不规则坑10座。
H227圆角长方形,位于T516西南,打破夯土台基。长1.7、宽0.8、深1.88米,四壁较为规整。填土为灰褐色,包含煤渣、石块、烧土块等,夹杂少量筒瓦、板瓦残片。灰坑底部发现有铁质甲胄残片,锈蚀严重,甲片为长条形,排列整齐,其背部用线绳连接。
2.明清时期灰坑
共36座。平面形状有长方形、方形、圆形及不规则形。灰坑填土内均含有大量的煤渣,出土青花瓷碗、盘、罐、白釉瓷碗等残片。
H236位于T804内东部,平面为长方形,打破夯土台基。长1.35、宽0.96、深0.48米,坑壁规整。坑内填土呈灰黑色,含有大量煤渣,底部出土有青花碗、盘等瓷器残片。
3.墓葬
M202位于T607内L201的填土中,长方形土坑竖穴墓,墓底不平。方向185。。墓圹长1.5、宽0.5米。墓内有男性骨架一具,头向南,年龄约30〜35岁,与水平面呈18。倾斜放置于土坑中,未见随葬品。该墓打破L201,又被明清灰坑打破,其年代上限在粮窖废弃之后,下限在明清时期。
4.房址
F210位于遗址东南部,开口于第①层下,平面呈长方形,长3.25、宽2.4、底部距现地表2.2米(图一五)
门道为东西向,位于西墙南部,其西部呈坡状,长3.2、宽1米。北墙、南墙各有3个柱洞,柱洞径0.1〜0.15、深0.3〜0.35米,北墙中部柱洞内垫有片状石块。中部偏南有一方形砖砌灶坑,边长0.5、深0.1米,由两层条砖垒砌,其北部残留灰渣。填土未见遗物。
三 出土器物
出土器物以建筑材料为主,数量较多且遍布遗址各处,包括砖、瓦、瓦当、柱础石、脊饰等,以素面板瓦和筒瓦为多,绳纹瓦次之,磨光瓦数量较少。瓦当以复瓣式莲花纹最多,且大部分出土于红烧土层中。另有普通陶器、瓷器、骨器及金属和石质等生产、生活用具。
(一)先秦及汉代遗物
1.建筑材料
有砖、板瓦、筒瓦、瓦当等。
砖均为泥质灰陶。多为青灰或灰色素面,个别砖呈现红褐色,仅发现极少数单面绳纹砖,
多为残砖。分2型。
A型青灰色素面,体型较大,火候较高。标本F205:1,长32、宽15.5、厚6厘米。
B型表面灰色,体型较小,上、下两面均有横向粗绳纹,绳纹较模糊,胎质细腻,火候一般。标本F205:2,长27、宽14、厚5厘米。
板瓦均为泥质灰陶,数量较多,平面大致呈梯形,断面为弧形,凸面饰绳纹,凹面有布纹或菱形纹。分2型。
A型体型较大,凸面饰绳纹,较宽一端为抹断绳纹,凹面布纹。标本H296:9,长56.2、大头宽47、小头宽43、厚1~1.3厘米(图一六)。
B型体型较小,凸面饰绳纹,凹面饰布纹。标本H295:49,残长35、大头残宽31.5、厚1~1.7厘米。
筒瓦均为泥质灰陶,数量较多,凸面以绳纹为主,凹面有布纹、菱形纹等,部分筒瓦凹面为素面。分2型。
A型凸面饰绳纹,凹面饰菱形格纹。标本H295:47,内切。宽14.5、厚1.1、 瓦舌长2、通长42厘米。
B型凸面为抹断绳纹,凹面无纹饰。标本H215:7,外切,切痕较浅。宽16.5、厚1.4、瓦舌长1.9、通长40.6厘米。
瓦当有素面瓦当、纹饰瓦当和文字瓦当三种,纹饰种类有动物纹、树木纹、同心弧线纹、勾纹、卷云纹等,文字瓦当为“平城”瓦当。
素面半瓦当1件(C:1)。泥质灰陶,连接有部分筒瓦。直径14.6、当面厚1.2、 筒瓦残长4.5厘米。
勾纹瓦当1件(H276:12)。残存略小于二分之一。泥质灰陶,当面施朱彩,制作不规整。当面残存部分纹饰为两个相背的勾纹,与边轮相连。边轮突出当面。直径约16.5、边轮宽0.7~1.2、当面厚1.1厘米(图一七:1、一九)。
动物纹瓦当3件。均为泥质灰陶,当面施朱彩。标本T120②:3,残存约三分之一。从残存纹饰看,当面原均匀分布四个动物,现残存一犬和另两种动物的头部,由于当面模糊,难以辨认,当背连接有部分筒瓦0直径约15.2、边轮宽1、当面厚1、筒瓦残长4.8、筒瓦厚2厘米(图一七:2、二O)
标本C:2,残存小于四分之一。残存动物种类不明,当背有切割痕。直径约14.4、边轮宽1、当面厚1.8厘米(图一七:3、二一)。
树木纹瓦当1件(H221:1)。泥质灰陶,当面为树木纹与其他纹饰的复合纹饰,残存小于四分之一,边轮较窄,内侧饰一周凸弦纹,当面有双竖线界格,界格线一侧饰直枝树木纹,另一侧具体纹饰不明,当心缺失,当背边轮处有与筒瓦粘结而遗留的泥条痕迹,连接有部分筒瓦。直径约16.6〜17、边轮宽0.7、当面厚0.8〜1.2、筒瓦残长6厘米(图一七:4、二二)。
同心圆纹瓦当7件。均为泥质灰陶,当面饰三道或四道同心弧线纹,当心为乳丁,部分瓦当当面施朱彩。标本T317②:5,残存约二分之一。当面为红色,饰三道同心弧线纹,当心有不规则状凸起。直径15、边轮宽1.8、当面厚1.6〜2厘米,同心弧线间距0.8〜0.9厘米(图一七:5)。标本T315①:3,仅部分边轮缺失。边轮较宽,边轮上有一周凹弦纹,当面饰四道同心弧线纹,当心饰一较大乳丁。直径13、边轮宽2、乳丁径2、当面厚1.5厘米(图二三)。
叶纹瓦当2件。均泥质灰陶,残存较小。分2型。
A型1件(T215②:2)。残存略大于四分之一。纹饰为阳文。边轮内侧和当心各饰一周凸弦纹,边轮处凸弦纹内侧饰一朵羊角形小卷云纹,其下方饰形纹,两个形纹之间饰叶纹与当心凸弦纹相连。直径约14.8、边轮宽0.8、边轮厚1.5、当面厚1.3厘米(图一七:6、二四)。
B型1件(C:7)。纹饰为阴纹,当面纹饰与A型相同,残存略大于四分之一。边轮上有一周不规则划痕,当背有切割痕。直径约16、边轮宽1.1、当面厚1、边轮厚2.2厘米(图一七:7、二五)。
卷云纹瓦当16件。均为泥质灰陶,有的陶胎内夹杂有沙砾,个别当面施朱彩。瓦当表面界格形式、卷云纹走向及当面直径略有不同。分2型。
A型4件。当心饰一周凸弦纹。双竖线界格将当面分为四格,每格内饰卷云纹一朵,卷云纹末端的两条曲线与界格线相连。标本T512②:1,残存略小于二分之一,当背有切割痕。直径约16、边轮宽0.5、当面厚0.6、边轮厚1.8厘米(图一七:8)。
B型2件。当心饰一周凸弦纹,当心凸弦纹内均匀分布4朵卷云纹,卷云纹之间由“十”相连。标本L203②:4,残存约二分之一,边轮不规整,当背有切痕。直径15.2、边轮宽0.5〜0.8、当面厚1.3、边轮厚2.8厘米(图一八:1、二七)。
另有残存较小、卷云纹具体形式不明者5件。
“平城”瓦当30余件。均泥质灰陶,制作规整,个别陶胎内夹杂沙砾,边轮处有泥条圈筑痕迹。部分瓦当背面较平,边轮突出当面较高。当心饰一周凸弦纹,内部模印隶书“平城”字单线相连。边轮内侧无凸弦纹。双竖线界格将当面分为四格,每格内饰卷云纹一朵,其中二字,双竖线界格将当面分为四区,界格线靠近边轮处各饰一朵卷云纹。均出土于汉代灰分3型。
A型14件。“平”字笔画第二画和第三画弯曲成勾状,“城”字的画从弯折处断开且末端没有小勾。标本H295:35,当背有切割痕,并连接有部分筒瓦,筒瓦表面饰绳纹,内部有布纹,当背中心处有旋涡状抹痕。直径15、边轮宽1、厚3.1、当心径5.4、筒瓦残长9.2、筒瓦厚1.3厘米(图一八:2、二八)。
B型2件。“平”字第二、三画呈直线,“平”字最后一画末端弯曲;城”字的画呈“丁”字形,但末端没有小勾,当面线条粗壮且双竖线不平行。标本H295:36,残存大于二分之一。当背连接有部分筒瓦。直径14.8、边轮宽1.1、边轮厚2.8、当面厚1.5~2、当心径5.3、筒瓦残长5.5厘米(图一八:3)。
C型6件。体型较小,直径11.8~12.3厘米。“平”字第二、三画呈直线,“城”字的画呈“丁”字形且末端没有小勾,边轮突出当面较高。标本H295:41,残存大于二分之一,当背较平,从断面看应是先模印当面,然后泥条盘筑边轮。直径12、边轮宽0.9、边轮厚2.8、当面厚2、当心径4.5、边轮突出当面0.8厘米(图一八:4)。另有残存较小者10余件,“平城”二字书写方式不明。
2.生活用具
主要为日用陶器及少量钱币、骨器、石器等。
陶盆13件。均为泥质灰陶,未见完整者,部分残片可复原。标本H295:13,方唇,宽平沿,直口,弧腹下斜收,底部内凹。口沿下有数周瓦楞纹,下腹部及腹内壁饰暗弦纹。口径约46、高23厘米(图二九:1)。标本H296:6,方唇,口微敛,弧腹,平底。腹内外壁均饰弦纹。口径42、残高11.4厘米(图二九:2)。
陶罐16件。多为泥质灰陶,少量为夹砂灰陶或夹砂褐陶,未见完整者。标本H249:7,泥质灰陶,残存口沿部分。尖圆唇,口微侈,束颈,颈部短小。颈部以下饰交叉绳纹。口径约20.5、残高7.6厘米(图二九:9)。标本H272:1,夹砂灰陶,残余口沿和腹部。方唇,斜沿,弧腹。腹部饰竖绳纹,最大腹径处有一周断绳纹。口径20、残高15厘米(图二九:10)。标本H295:7,夹砂褐陶,残存口部及腹部。尖圆唇,侈口,鼓腹。肩部饰一周凸棱纹。口径20、残高9.7厘米(图二九:3)。标本H296:1,泥质灰陶,残存口沿及腹部。卷沿,腹部饰交叉绳纹。口径约24、残高5.5厘米(图二九:11)。
陶盘豆5件。均为泥质灰陶。标本C:4,盘底略呈弧状,喇叭底。盘内有同心圆暗弦纹。盘口径12.8、盘深2.3、柄高11.7、底径8.5、高15厘米(图二九:12)。
陶钵5件。均残。标本H272:3,泥质灰陶。圆唇,侈口,弧腹。下腹部隐约可见凹弦纹。口径17、残高6.8厘米(图二九:4)。标本H295:17,泥质灰陶。方唇,直口,折腹。腹部饰三角形刻划纹。口径18、残高3.5厘米(图二九:6)。标本H296:5,夹砂褐陶。方唇,口微侈,弧腹,平底。腹部外侧有两周凸棱。口径12、高4.4厘米(图二九:8)。
陶三足杯1件(H296:3)。泥质黄褐陶。痕迹O底径22、残咼6.6厘米(图二九:5)。
陶圆片2件。圆饼状,均由绳纹板瓦磨制而成。标本H270:3,直径5.5厘米。
半两钱2枚o铜质,形制相同。币轻而薄,圆形,正方形穿,内外无郭,钱文为“半两”o“半”字上部为左右方折,第一横画两端均有上折。标本T1005①:1,直径2.4、方孔边长1厘米。
五铢钱11枚。分2型。
A型9枚。“五”字交叉两笔弯曲,“铢”字右侧高于左侧。标本L204①:1,直径2.6、方孔边长0.9厘米(图三0:1)。
B型2枚。”五”字交叉两笔较直。“铢”字“金”字头呈三角形,略向内弯。出土时钱币表面附有植物纤维。标本L204®:8,直径23、厚0.1厘米(图三0:2)。
石球1件
口微敛,直腹,平底下附三柱足。口径6、通高6.8厘米(图二九:7)。
陶瓮1件(H295:10)。泥质灰陶,仅残存少部分口沿,胎体厚重。方唇,直口,广肩。胎厚1-1.5厘米。
陶甑2件。泥质灰陶,仅残存少部分底部。平底。标本H296:8,内壁可见清晰的轮修
(H276:11)。圆球体,由砂岩磨制而成。直径7.2厘米(图三一:1)。
石尖状器1件(C:3)。石英岩。打制,呈三角形,锋利。宽5.8、厚1.4、高6.1厘米(图三一:3)。
石斧1件(L204①:5)。青石质,磨制规整,断面呈扁长方形,正面梯形。残长12.5、宽3〜5、厚2厘米(图三一:2)。
A型内外均磨光青灰色,前沿捏成花边。标本L204②:5,长46、前宽39、后宽33、厚
B型凸面灰色素面,凹面有布纹,前沿捏成波状边饰,内切。标本L204②:6,长41、前宽31、后宽28、厚1.5〜2、弧高8.5厘米(图三五)。
C型内外均磨光黑色,形体较大,质地细密、坚实,制作较精。标本M201:3,长55.2、前宽37、后宽30.5、厚2.6厘米。
筒瓦泥质灰陶,截面为半圆形。大部凸面为灰色素面,少数凸面磨光呈黑色或青灰色,内壁均有布纹。标本L204③:1,凸面磨光呈黑色,瓦舌上刻有一“白”字。通长50.5、宽17、厚1.8、瓦舌长6.5厘米。
在板瓦和筒瓦上,发现有文字者4件。全部为单字,其中板瓦凸面上3例,分别为“伏”(图三三:1)、“贵”字(图三三:3),另一字漫濾不清(图三三:2)。筒瓦舌面上1例,为“白”字(图三三:4)。
瓦当均为泥质灰陶,模制。以复瓣莲花纹瓦当为主,文字瓦当出土较少。
复瓣莲花纹瓦当53件。均为泥质灰陶,有的陶胎内夹杂沙砾,形制相同,当面直径及莲瓣饱满程度略有差别。当面主体纹饰为双瓣莲花纹,共八瓣,两瓣莲花之间边轮内侧均有一近三角形突起,当心为一乳丁,乳丁外围饰一周凸弦纹。多经大火焚烧,有的当面扭曲变形。标本T512③:1,直径14.5、边轮宽1.2、当面厚1.2、当心乳丁径3.5厘米(图三四:1)。标本T610②:2,连接有部分筒瓦,筒瓦外表灰色素面,内部布纹,通体有火烧痕迹。直径14.5、边轮宽1.3、当心乳丁径3.8、当面厚1.6〜2、筒瓦残长19厘米。
单瓣莲花纹瓦当2件。泥质灰陶,制作规整,边轮较宽,当面饰六瓣莲花,均为单瓣,较饱满,当心有一枚乳丁与莲瓣相连。标本T701②:1,当背连接有部分筒瓦,连接处有泥条痕迹,筒瓦与当面夹角大于90。。直径14.3、边轮宽1.7、当面厚2、筒瓦残长4.5厘米(图三四:4)。
“皇祚永延”瓦当1件(T520②:5)。近现代扰坑出土,泥质灰陶,制作粗糙。当心饰一大乳丁,外设一周凸弦纹,中央乳丁外围有四枚小乳丁等距离分布,小乳丁亦分别以凸弦纹环绕,其与大乳丁之间以三条凸起的短线相连,乳丁不规整且突出边轮,“皇祚永延”也不规整,分别位于四个小乳丁的空隙处,边轮内侧亦饰一周凸弦纹,当背连接有部分筒瓦。直径14.4、边轮宽1-1.4、当面厚1.5、筒瓦残长4.6厘米(图三四:7、三六)。
“□岁口贵”瓦当2件。皆残,泥质灰陶,当面设“井”字格,中央及四周的5枚乳丁皆以凸弦纹环绕,文字均为隶书。标本T611①:2,残存小于四分之一。边轮突出当面较高,残存“岁”字和“贵”字下半部分,“岁”字笔画较细且笔画末端呈尖状。直径17、边轮宽1.2、边轮厚2.5、当面厚1.5〜2、边轮突出当面1厘米(图三四:3、三七)。
标本C:5,残存大于四分之一。当面布局与标本T611①:2相同,残存“岁”字和“贵”字,笔画末端呈弯状。直径18、边轮宽1.1厘米(图三四:6)。
“昌口□寿”瓦当2件。皆残,泥质灰陶,陶胎内夹杂有沙砾,制作不规整。标本L201①:4,残存大于二分之一,当面及当背均有烟炱。边轮内侧设一周凸弦纹,当面设“井”字格与边轮内侧凸弦纹相连,残存“寿”、“昌”二字,字体不规整,“昌”字上大下小,当心饰一枚大乳丁,四周残存有3枚小乳丁。直径15.2、边轮宽1.4〜1.7、边轮厚1.7〜2、当面厚1.8-2.3厘米(图三四:9、三八)。
标本L201①:9,残存小于四分之一。边轮内侧为两道凹弦纹,当背与边轮侧面呈锐角,当面设“井”字格,仅残存“昌”字,“昌”字上大下小。直径约18.4、边轮宽1.3〜1.5、当面厚2.1厘米(图三四:5)。
“永口口口”瓦当1件(L201④:5)。L201近底部出土,泥质灰陶,陶胎内夹杂沙砾,连接有部分筒瓦,筒瓦表面磨光黑色,现表层已大部脱落,内部饰布纹。当面设“井”字格与边轮内侧一周凸弦纹相连,仅残存篆书阳文“永”字。直径约17.4、边轮宽1.3、当面厚1.8厘米,筒瓦残长7.9、厚1.8-2厘米(图三四:8)。
“口口口口”瓦当1件(T711②:2)。残存约四分之一。当面布局与“皇祚永延”瓦当相同,字迹已无法辨认,连接有部分筒瓦。直径约15、边轮宽1.5、当面厚2厘米,筒瓦残长9厘米(图三四:2)。
2.生活用具
有陶器、铁器、石器等。以陶器为主,器形有盆、罐、壶、钵、纺轮等,均为残片,但总体数量不多。
陶盆5件。均为泥质灰陶,个别残片可复原。标本H274:2,圆唇,敞口,斜腹,平底。素面。口径约34、底径25.4、高7.8厘米(图三九:1)。
陶罐11件。均为泥质灰陶,未见完整者。标本H265:1,仅残存口沿及颈部,方唇,直口,颈部粗、短,器表素面。口径约32、残高7.5厘米。标本H294:2,仅残存口沿及颈部,尖唇,小盘口,束颈,盘口外侧有一周压印的篦点纹。口径约28、残高7厘米(图三九:2)。
陶壶15件。均为泥质灰陶,残存口部或腹部,仅个别可复原。标本T112①:2,体型较小,口部残,颈部饰竖线暗纹,肩部饰两道凹弦纹,凹弦纹之间饰网格纹,腹部饰锯齿状暗纹。腹径6.7、底径3.7、高6.5厘米(图三九:7)。标本F202①:1,圆唇,侈口,束颈,溜肩,弧腹下斜收,平底。颈中部有一周凸棱,通体饰竖线暗纹。口径16、底径12、高39厘米(图三九:3)。标本H252:1,残存口及腹部,尖唇,宽平沿,束颈较长,弧腹。平沿内侧与颈、肩交接处各有一周凸棱。口径19.8、残高29厘米。
陶瓮7件。均为泥质灰陶,残存口沿。标本H252:2,敛口,短颈,光肩。唇中部有一凹槽,肩部有数周压印的月牙形纹饰。口径26、残高12.5厘米(图三九:4)。
陶钵5件。均为泥质灰陶,出土时为残片,可复原。标本H243:1,圆唇,口微敛,弧腹,饼状足。口径20、底径8、高8.6厘米(图三九:6)。标本T115②:9,尖圆唇,侈口,斜弧腹,饼状足。口径20.4、底径8、高8.8厘米。
陶纺轮1件(L201④:4)。泥质灰陶,圆饼形,中部有一圆孔,由绳纹板瓦磨制而成。直径6.5、厚1.2厘米(图三九:8)。
石灯2件。形制相同,均为砂岩,灯碗缺失。柄部呈长方体,柄中部两侧外凸呈弧状,横穿两孔,底中央有一小长方体插孔。标本T412①:1,残高10、宽8.5厘米(图三九:5)。
(三)唐至清代遗物
1.建筑材料
有瓦当、滴水、脊饰等。
莲花纹瓦当4件。均为泥质灰陶,主体纹饰为莲花纹。分4型。
A型1件(T407①:7)。残存大于二分之一。一周凸弦纹将当面分为内外两部分,内部为一朵盛开的莲花,立体感强,外部为边轮,莲花下方边轮上有三个小乳丁。直径13、边轮宽2、当面厚1.1〜1.3厘米(图四O:1)。
B型2件。一周凸弦纹将当面分为内外两部分,内部饰一朵俯视的莲花,当心为7颗莲子,立体感强,凸弦纹外围边轮上饰一周连珠纹。标本T514②:1,残存大于二分之一。直径12.3、边轮宽1.8〜2.2、当面厚0.9〜1.5厘米(图四O:4)。
C型1件(H273:1)。残存四分之一,边轮略突出当面,制作不规整。直径约11、边轮宽0.5〜0.9、当面厚1.2〜1.6厘米(图四O:2)。
D型1件(T411②:1)。残存大于二分之一。边轮内侧为一周连珠纹和一周凸弦纹,当面为复瓣莲花纹,当心为莲蓬状,上有七颗莲子。直径约12、当面厚0.9〜1.5厘米(图四O:3)。
滴水1件(T1002
②:1)。泥质灰陶,较完整,连接有部分板瓦,边缘捏成波状。宽21.5、中部高9.5、厚1厘米,板瓦残长27.2、厚2.2厘米(图四O:5)。
脊饰6件。均为泥质灰陶,残存较小,无法拼合,整体形象不明,可能是建筑顶部鸱吻之类装饰物的碎片。标本T708①:7,截面呈“丁”字形,残长15.5、宽25、厚2.3厘米。
2.生产、生活用具
有陶器、瓷器、石器、骨器、铁器、钱币等。
陶盆均为泥质灰陶,仅部分残片可复原。标本H242:4,敞口,宽沿,口沿外围有一周突起,下腹及底部略内凹。内壁及底部布满菱形纹带。口径45、底径17、高18.5厘米(图四一:1)。
标本H243:2,圆唇,卷沿,敛口,弧腹下斜收,平底。口沿平面用细密的短线压印成齿状,最大腹径在口沿下。口径19、底径8.6、高9厘米(图四一:6)。标本H208:1,整体呈直筒形,敞口,沿略卷,直腹,平底。腹部刻有隶书“李大同”三字。口径18、底径16、高20.5厘米(图四一:3)。标本H279:2,方唇,斜沿,敛口,弧腹,平底。内壁有数周凹弦纹。口径23.5、底径15.5、高9.8厘米(图四一:4)。
A型2件。右手叉腰,左手上举托灯盏。标本T418②:9,左右臂缺失。从残留痕迹看,右手叉腰,左手上举托灯盏。通高16.3厘米(图四二:1)。
B型4件。左手叉腰,右手上举托灯盏。标本T118①:1,通高18厘米(图四二:2)。
陶俑1件(T711①:7)。泥质灰陶,略发褐色。头部及腹部以下服饰缺失。捏制,不规整,中空。穿右衽肥袖长袍,腰束带,双手持一弹奏类乐器。残高10.3、肩宽4、底宽5.3厘米(图四二:5)。
石夯具5件。均为砂岩,分2型。
陶罐2件。形制相同,均为泥质灰陶,残
A型2件。制作不规整,近方柱形。标存口沿。标本H249:3,圆唇,口沿外撇,敛口,本H216:3,底端为圆形,顶端为方形。方形肩部有半环形耳。残高11厘米(图四一:5)。
陶盒1件(H274:1)。泥质灰陶,直筒形,底部内凹。器表有数周弦纹。口径10.5、底径10、高13.6厘米(图四一:2)。
瓷碗发现残片较多,但可复原者较少。标本T513②:4,圆唇,敞口,斜腹,圈足。碗内与碗身外侧上半部分施白釉,釉色偏黄。内壁及底部饰褐色卷草纹样。口径16、底径5.8、高6.7厘米(图四一:7)。标本T120②:2,残存底一端中心有一深4、宽4厘米的方形插孔,应该是用来插木棍的。最宽处13、高22.5厘米(图四二:4)。
B型3件。近圆柱形。标本H209:7,顶端较平整,中心有一直径5、深5厘米的圆孔。另一端呈弧状,上径14.5、下径8.5、高28厘米(图四二:3)。
石臼1件(T603②:1)。整体呈碗状,砂岩。平底。碗身外有雕刻的倾斜线条。口部,圈足。内底有青花绘制的山水纹样。圈足底沿外径24、内径16、底径17.2、通咼17厘米有“大明成化年制”年款,字体潦草。足径4.5厘米(图四一:8)。标本T418②:1,敞口,尖圆唇,弧腹,圈足。胎体较薄。外壁施蓝釉,内壁饰青花花卉纹样。口径15.5、底径5.5、高5.7厘米(图四一:9)。
陶俑灯14件。泥质红陶,均为模制,部分俑前后身分别模制后粘结而成。中空。圆目,高鼻,大嘴,袒胸露乳,腹部较鼓,衣服从双肩下垂至腹部打结,底座呈圆角方形。分2型。残存较小,不能分式者8件。(图四二:11)。
石器座3件。标本T519①:6,整体呈覆盆式,上圆下方,中部有一直径3.5厘米的圆穿。边长17、覆盆径13、厚8厘米(图四二:7)。标本T806①:1,整体呈圆形,饰双瓣覆莲,中心有一圆穿。直径14、高3厘米(图四二:9)。标本T1007②:1,圆饼形,中心有一方穿,饰双层覆莲。直径14.8、高4.7厘米(图四二:10)。
石灯1件(T521①:2)。残,大理石质。口部呈浅盘状,口沿外侧饰一周连珠纹,腹部饰双层单瓣仰莲,底部中心有一直径为2.4、深0.3厘米的圆孔,可能是用来连接柄部的。残高4、口径6.1厘米(图四二:8)。
石人像1件(H262:1)。玄武岩质。为一人物头部形象,头顶为平面,中心有一直径4、深5厘米的圆孔。双目圆睁,鼻子呈三角形,嘴用一条长8厘米的凹槽表示。下巴较长,大致呈梯形。头后部较平整。通高18.5、顶部宽10.5、厚7.6、下巴宽5.3、长6.5厘米(图四二:7)。
铁钉7枚。形制相同,均锈蚀,长方形钉帽,方锥形钉体,其中4件较完整。标本T609②:1,通长29、钉帽边长2.5〜3、钉体最宽处2厘米。
钱币均为铜质,圆形方孔,钱文有“开元通宝”、“熙宁元宝”、“元丰通宝”、“绍圣元宝”、“嘉庆通宝”等。
开元通宝10枚。标本T613②:3,隶书,背面有月牙。直径2.5厘米(图三。:3)。
熙宁元宝2枚。标本T413②:1,篆书。直径2.5厘米(图三O:4)。
元丰通宝1枚(T513®:1)。行书。直径25厘米(图三。:5)。
绍圣元宝1枚(T517②:3)。行书。直径25厘米(图三。:6)。
嘉庆通宝1枚(T415①:1)。隶书,背面满文。直径2.5厘米。
此外,还出土有部分残断的骨簪、甲片等,皆残损严重。
四 结语
(一)遗址的年代该遗址的主体部分是五座圆缸形建筑及其周边的夯土台基,夯土层与附近的北魏一号遗址相同,其下叠压汉代灰坑或者小型建筑遗迹,同时又被辽金灰坑打破。出土的器物中有大量的建筑材料,主要集中在汉代、北魏以及辽金时期,其中北魏器物最多。
从出土器物来看,红烧土层中出土有大量的筒瓦、板瓦、瓦当等建筑材料,这与北魏一号遗址、平城明堂遗址⑵、永固陵⑶、云冈窟前遗址囹、大同城北及火车站等地出土的建筑材料无论是平面设计还是制作工艺都较为一致。带有竖线暗纹的陶器则较常见于大同南郊北魏墓群回、雁北师院北魏墓群□中。在H295中出土了30余件“平城”瓦当,与之同出的还有绳纹板瓦和筒瓦,均具有明显的汉代风格。“平城”瓦当以前仅在大同四中内出土过1件岡,两地相距仅200米,大小、形制完全相同,其界格线靠近边轮处各饰一朵卷云纹的做法与西汉京师仓遗址⑴出土的方格云纹瓦当相同。文字瓦当在汉景帝时开始出现的,但数量不多,西汉中晚期逐渐流行。
从地层关系来看,L202的西壁、L203的东西两壁丄204的东壁均有打破汉代遗迹的现象。解剖L203时,在底部的木板下发现了F202。而且夯土台下也叠压着汉代文化层,有灰坑(如H295)和房屋遗迹等,出土有汉代砖瓦和日用陶器残片。相同的叠压关系也曾见于一号遗址。这说明汉代平城遗址与该区域有着某种关系,也为研究汉代平城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由此,我们认为F201等长方形砖结构建筑的时代为汉代。L201等圆缸形建筑与夯土台基的时代为北魏。从圆缸形建筑填土内及夯土台基上的大面积红烧土层来看,这与《魏书》中“孝昌之际,乱离尤甚,恒、代之北,尽为邱墟”的记载相吻合,那么该建筑使用的时间下限就是平城被烧毁的时间,即北魏末期。
(二)遗址的性质
本次发掘的五座圆缸形建筑,形制相同,大小相近,底部残留有木板、草垫等痕迹,特别重要的是在L201底部还残存有已经炭化的粮食,约2.7立方米,经鉴定为粟,由此初步判定为一处大型粮仓遗址。在该地下圆缸形建筑周围分布很多石柱础,且排列有序,根据这些石柱础与板瓦、筒瓦、瓦当等遗物推测,这些建筑构件与地下圆缸形粮窖遗迹有关,它应当是粮窖的地上建筑部分。从而进一步推定,当时这些粮仓的建筑结构是地上和地下两部分。从粮仓南面一排由东到西的14个柱础看,这些粮仓的顶部有可能连在一起。可惜遗址破坏严重,暂时不能进一步推测这些北魏粮窖的朝向、通道和使用等其他方面细节。但就粮窖遗址位于宫殿遗址东北的情况来看,它应属于宫城的一部分,或者说是宫城重要的附属部分。
关于北魏平城宫殿内的粮仓,《南齐书•魏虏传》有载:“妃妾住皆土屋。婢使千余人,织绫锦贩卖,酣酒,养猪羊,牧牛马,种菜逐利。太官八十余窖,窖四千斛,半谷半米。又有悬食瓦厅数十间,置尚方作铁及木。其袍衣,使宫内婢为之。伪太子别有仓库。”这说明在北魏平城宫殿或其附近有皇家仓储存在过。2003年发掘的操场城北魏一号遗址已被证明为北魏平城宫殿遗址,而操场城北魏二号遗址距一号遗址仅约150米,使得这种可能性更为可信了。据文献记载,在北魏迁都洛阳前,太官主要职掌与皇帝后宫食物、园囿、杂器等有关事项回。由太官职掌及其现在粮窖与宫殿遗址相近的位置关系诸方面分析,这些粮窖遗迹很可能就是《南齐书》所载北魏太官管理的粮食“八十余窖”中的一部分。
领 队:张庆捷
发 掘:吕金才 冀保金 张喜斌
王普军 刘俊喜 左雁
江伟伟 高峰 李白军
杨庆胜 白国俊 王殿华
摄 影:吕金才
绘 图:江伟伟
执 笔:秦艳兰 徐国栋 张喜斌
王普军 张庆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