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违法所得1860元予以追缴。
2022年12月至2023年5月间,吴某在明知不能捕猎野生动物的情况下,在新晃侗族自治县“葛梨粑”山场、“走私店”山场、“款坳”山场等山林,使用诱鸟器、捕鸟网进行非法狩猎十余次,共捕获疑似画眉鸟26只,用于自行饲养或出售,另从他人处收购疑似画眉鸟1只用于出售,共获利1860元。其间,其自行饲养的鸟因饲养不当出现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共查处疑似画眉鸟活体6只。经鉴定,上述6只疑似画眉鸟确定为鸟纲雀形目噪鹛科噪鹛属画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总价值为3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违反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非法猎捕、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吴某充分认识到自身错误,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虑其悔罪表现等因素后,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了新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画眉鸟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这就意味着我们要与熟悉的画眉鸟“保持一定的距离”,一旦超过“必要限度”,非法猎捕或贩卖等就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有些美好也只可“远观”不能“亵玩”。
同时,生活中常见的野生的麻雀、青蛙、野兔、蛇等,都是“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掏麻雀窝、捉青蛙等人们习以为常的调皮玩乐,很多人却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值得警醒。
野生动物是一种自然资源,更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对于维护生态平衡,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保护人类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大家要时刻紧绷生态保护之弦,注重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野生动物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共同建设我们美好和谐的家园。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杨立英 唐林枫
编辑: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