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卢荡 柳青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8月16日表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圈养大熊猫种群数量首次突破500只,达到518只。与此同时,大熊猫野化放归和野外引种取得新突破。从2003年起,我国启动了圈养大熊猫的野化培训和放归研究。现已放归圈养大熊猫9只,存活7只,并获得7项国家专利,建立了大熊猫野化培训和放归的技术体系。
大熊猫“萌值”爆表,但野外生存却并不是他们的强项。事实上,野化大熊猫曾有过失败的先例。那么,把圈养的“滚滚”们放归野外,真的有必要吗?8月16日,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张和民解释说,大熊猫绝不是宠物,它们真正的家在野外。
在当天召开的“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成果暨首届大熊猫国际文化周”新闻发布会上,张和民介绍说,将人工圈养繁殖的野生动物野化训练后放归自然,补充野外种群,增加野外种群的遗传多样性,是濒危野生动物繁育的重要目的之一,也是恢复和重建野生种群的重要手段。
大熊猫放归自然是否成功,需要通过几个阶段来判断。第一个阶段是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能够在野外艰苦的环境条件下存活下来;第二个阶段是在野外找到配偶,能够得到交配的机会;第三个阶段是在野外有后代,实现种群延续。
目前,我国人工圈养大熊猫放归了9只,存活7只,在圈养大熊猫野化培训研究中已取得阶段性成功。此外,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还在2017年率先启动圈养大熊猫引种试验,在不影响野生大熊猫种群的前提下,通过把圈养大熊猫雌性个体放到野外去引进种源,改善圈养大熊猫种群的遗传多样性,实现圈养大熊猫种群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张和民说,大熊猫放归自然是需要不断探索的科学问题,在放归过程中面临着各种各样不可预知的风险,有成功也有失败,但探索大熊猫放归自然的脚步不会停止。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司副司长、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张志忠
另外,对大熊猫借展的资质问题,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司副司长、中国大熊猫保护研究中心党委书记张志忠在当天的发布会上回应,2011年,原国家林业局发布了国内首部动物借展规范——《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如要借展大熊猫,借展方必须“具备与驯养繁殖大熊猫相适应的资金、设施和人员等条件,取得具有大熊猫物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且在正式借展前,管理方案以及场馆设施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或实地检验。借展期间,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则将受到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等处罚。他表示,此前大熊猫借展发生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场馆的新老交替造成的。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司司长杨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司司长杨超表示,国家林草局作为直管部门,每年都安排专业人员和主管人员对借展单位进行抽查,对饲养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场馆,会进行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保证大熊猫在被借展的过程中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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