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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从《史籀篇》探源,揭开书法艺术的千年神秘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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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史:从《史籀篇》探源,揭开书法艺术的千年神秘面纱

说完先秦书法与秦代书法,我们有必要说说先秦、秦以及两汉的书法教育。

《周礼·地官·保氏》有这样的记载:

养国子之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这其实是周代教育贵族子弟的内容,即所谓的“君子六艺”,其中的“六书”的“书”指的不是“书法”,而是六种造字法则。

关于这个“六书”,有三种说法:1、郑玄郑众说: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谐声;2、班固汉书·艺文志》说: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3、许慎《说文解字·叙》说: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三家“六书”)

不管是依托造字史的演进郑众和班固的“六书”,还是哲学家出发的许慎“六书”,这都是文字之学,而不是书法之学(据载,周代,学童八岁入小学,先由史官来教学童以六书,所以汉代以后又称文字学为“小学”)。

《周礼》里记载的“六书”并非“书法”之“书”。真正说到书法,要从周宣王中兴,太史籀用成熟的大篆,作字书十五篇,就是《史籀篇》,《史籀篇》后来用为启发蒙童的识字课本,自此,文字教育和收写训练才具有真正的规范涵义。也就是说,《史籀篇》既是最早的识字课本,也是最早的书法课本。

同理,史籀(史留)也可以算是最早的书法家。

(史籀画像)

《史籀篇》的意义:

《史籀篇》的编纂施行,是历史上第一次系统的文字整理与规范,也是文字教育和书写训练有了固定范本、步入规范阶段的开端,标志着王者之风化及天下之政治思想最终在文字上有序而具体的落实。

有了《史籀篇》,中国文字的偏旁结构式样、组合位置关系才趋于固定。也就是说,中国汉字的字形字法也由此大体固定,从此之后,汉字的文体形体规范了,当然,文字教育也规范化了。

《史籀篇》后的“大篆”字形更加图案化、美化和符号化,书写中美的意识也随之变得更加清晰起来,同时,也使书写变得更加繁难。

《史籀篇》对西周通行大篆进行了整理、总结和改进,其实际效用是规范了早期汉字。

遗憾的是,《史籀篇》两千多字,现在我们能看到的只有《说文解字》中的223个字(籀文)罢了,这两百多字也是汉人记载的籀文,是否与《史籀篇》字形完全一致,我们现已无法考证了。

“秦三仓”的价值

秦始皇“书同文字”,由李斯赵高胡毋敬三人分别编纂写定的《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与《史籀篇》的作用相同,它也是作为小学文字教育和书写训练的标准范本出现的,只是它们推广的标准书体是小篆。

这三篇字书在历史上合称为“秦三仓”

虽然秦国寿不永,但“秦三仓”仍然有突出的价值。其价值在于消除六国异文,引导书法重新回到了统一的轨道上面。因为在春秋战国时期,六国异文一度使文字和书法呈现了前所未有的混乱局面(它然,它也有“艺术多样性”的好处)。

(秦系文字与六国文字的差异)

“秦三仓”在入汉之后,被乡校塾师合编在一起,统称为《仓颉篇》,其作用还是识字课本和书法字帖,所不同的是,这时的《仓颉篇》推广的标准字体是隶书。

遗憾的是,“秦三仓”也没有流传下来,现在我们在汉简中看到的《仓颉篇》不能算作标准的“秦三仓”

这里有两个概念,需要理解一下:

1、字书教育。在中国书法史上,以字书作为范本,同时进行识字和书写训练,始于西周《史籀篇》编纂的宣王时代,其后秦代的《仓颉篇》等字书,汉代的《仓颉篇》《急就篇》《说文解字》,直到唐代的《千禄字书》也都是如此,我们称其为“字书教育”。

2、法帖教育。西汉末年陈遵的尺牍书法、东汉初期刘穆的草书尺牍书法被赏悦收藏开始,书家作品逐渐成为与字书并行的习字范本,而字书重在识字正字,书家作品最终成为习字的主要依据,我们把这种“翰墨之道生焉”促成的普遍现象,称之为“法帖教育”。

(《兰亭》法帖)

现在我们学习书法,主要接受的是“法帖教育”,而识字认字,更多是查字典。

与利禄挂钩的文字学和书法

如果说周秦的文字学与书法是贵族的垄断特权的话,到了汉代,这种情况改观了。

汉开国丞相萧何在汉代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书法的价值,将书法与利禄直接挂钩,《尉律》规定:“学童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

大家一定记得《说文解字·叙》中也记载这件事:

“尉律:学僮十七以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史。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

这段话的大意是:学童们十七岁以后开始应考,能够背诵、读写九千个汉字的人,才能做书史小吏,进一步是用书法“八体”考试他们。通过郡试之后,上移给中央太史令再行考试,成绩最优的人,可以被用为枢秘处的秘书。官吏的公文、奏章,文字写得不正确,“尚书史”就检举、弹劾他们。

(影视剧中萧何)

到了东汉,制度是这样的:能通《仓颉》史篇,可补兰台令史,满一年补尚书令史,再满一年,就可当尚书郎(《汉官仪》)。也就是说,在汉代,低级的文吏有可能逐渐升为长吏乃至两千石的大官,而“能书”是文吏必修的一项业务。这导致一些武职吏也兼修这项业务,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现存汉简中发现练习书法的书简的原因,因为这些戍守边陲的小吏,他们一有空暇就练习书法,因为“能书”才能升职。

(居延汉简)

政府把文字学和书法同利禄直接挂起钩来,这是提倡文字学和书法最有力的办法。这实际上是两汉书法艺术得以繁荣的一个重要原因。

《中国书法史·两汉卷》19-21页举了很多例子,这里就不再一一罗列了。下一篇,我们开始说两汉的简牍书法。

(【跟着布丁读书法史】之25,部分图片源自网络,版权归原版权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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