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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防与公安联手海上执法,出海垂钓需携带证件

09-15

边防与公安联手海上执法,出海垂钓需携带证件

9月15日下午,由驻地派出所、青岛港公安、边防大队三家单位共同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以此次执法行动为契机,增强各成员单位之间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打造海陆一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为共同维护辖区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证。此次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当中,发现由于在休渔期结束前对渔民的普法行动效果较好,大部分渔民都按要求在船上带了相关证件,只有一艘海上垂钓船虽然办理了相关证件,但并没有随船携带,随后被公安边防部门依法处理。

公安边防部门提醒广大渔民及垂钓者,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市民也越来越热衷于驾船出海垂钓。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任何出海船舶都要有出海船舶户口簿,船上所有的人都必须办理出海船民证并且随身携带,在办这些证之前,需要先到渔政部门办理船舶所有权证等其他相关手续。乘船出海前一定要注意天气和海况,海上作业要穿着救生衣携带导航通讯装置,尽量避免安全隐患,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发现情况不对,要在第一时间确认自己的位置,同时保持通讯畅通,方便救援人员联络救援。除此之外,还要携带船民证和船舶户口簿,如果没有的话,后果也将挺严重。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潘立超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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